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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我院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教复[2019]13号)
来源:财务处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2-28


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云教复[2019]13号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乐动平台,手机APP下载2019年部门

预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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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已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教育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2019]46号)要求,现将你单位2019年收入和支出预算批复如下: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数

你单位2019年财务总收入1396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1356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00.00万元。

你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3568.12万元,其中: 本年收入 13558.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58.72万元(本级财力8476.72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5032.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

你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3968.7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847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6.72万元,已预拨1869.19万元,抵扣上年垫付资金0万元;项目支出100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支出5032.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安排的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0万元。

具体预算详见附表。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基本支出预算

1.此次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是依据2018年10月1日纳入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资政策和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措新增专项扶贫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09号)规定,2016-2020年,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省直各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增加专项扶贫资金;年度执行中,正常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用经费。

2.实行生均定额和综合定额管理的省属大中专院校,基本支出按照2018年10月在校人数,以及《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 云南省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教[2018]299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制度的指导意见>(云财教[2016]40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的通知》(云财教([2015]136号)有关要求核定。

3.行政事业单位离休经费、医疗经费实行归口管理,此次批复你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不包括该项经费。归口管理经费将另文下达。

4.由省级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比例测算并列入你单位预算,以及你单位申报2019年需记实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均已列入你单位预算,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和清算。 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按照规定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项目支出预算

1.你单位要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年初批复的预算,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不得随意调整,确保专款专用。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应优先统筹用于与中央配套以及省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等重点项目。要加强对项目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要建立和不断完善本单位项目库,做好项目审核、论证、遴选及排序工作,将支出政策已经明确的项目和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储备和管
理, 为编制好以后年度预算做好准备。

三、对执行部门预算的要求

(一)严格执行预算

部门预算是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年度执行中,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好各类资金,确保全年事业发展计划的实施。

(二)规范经济分类科目的管理和使用各单位必须按照批复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执行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预算执行中如确需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以及涉及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款”级科目调剂的,各单位应当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各单位要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及时将分配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同时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规范合理使用经费,并建立厉行节约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的机制。

(四)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

本次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已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各单位要以绩效目标对项目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因政策变化等因素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按程序报省财政厅审批;另文下达预算的绩效目标,应随同项目同步分解或下达。预算年度结束时,应开展绩效自评。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2018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教育厅。

(五)及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

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项目,购买主体要在预算批复30日内公布购买计划。购买计划包括购买项目名称、购买内容、开展购买的时间、对承接主体的要求、拟采用的购买方式及其他购买事项要求六项内容。购买主体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购买活动。

(六)按规定执行资产配置

此次批复你单位2019年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详见附表15。请你单位在批复的新增资产配置范围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政府采购。部分未列入此次预算批复的特殊资产购置项目,如确需配置,可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另行申报审批。

(七)及时批复下级单位

各单位要在接到省教育厅批复预算后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并抄送省教育厅备案。

(八)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单位是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除涉密单位外,请务必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省本级集中统一平台公开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开。各单位在公开本单位预算时,应同步公开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附件: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表1-1)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1-2)

3.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1-3)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预算总表(表2)

5.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

6.项目支出预算表(表4-1)

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表4-2)

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表4-3)

9.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表5)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6)

11.政府采购预算表(表7)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8)

13.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表9-1)

14.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表9-2)

15.新增资产配置表(表10)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省财政厅、 省审计厅。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发

 

 

 附件详见:  云教复【2019】13号文预算批复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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